全国“两会”期间,就如何提高低收入者收入,逐步缩小收入差距问题,记者采访了著名经济学家、全国政协常委萧灼基。
萧灼基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大幅提高,物质生活状况大大改善,但收入差距有所扩大。按照国际通行的反映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程度的基尼系数表示,改革开放前基尼系数为0.25,2002年已超过0.4的国际警戒线。当前缩小收入差距的关键是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这是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本质要求,也是扩大国内市场、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统筹社会与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
他说,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是加大农业投入,提高农民增收幅度。从全国来看,农村居民基本上都是低收入人群。由于农村居民纯收入增长缓慢,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较快,城乡收入差距有扩大趋势。2003年农村居民收入增长4.3%,城镇居民收入增长9.6%,城乡收入差距从1997年的1∶2.47扩大到2003年的1∶3.24。为了缩小收入差距,必须增加农业投资,减轻农民负担,降低农业税率,提高农民人均收入增长率。
第二,增加就业岗位,缓解失业情况。无论城镇低保户还是农村贫困人口,都有一个共同原因,就是就业不足。因此,增加就业是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的重要措施。
第三,扩大社会保障范围,提高社会保障标准。萧灼基说,我国目前社会保障制度是不普遍、不全面的。为了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政府有关部门必须制定政策和措施,多渠道筹集资金,扩大社保范围,提高社保标准。社保覆盖面要逐步扩大,从城镇到农村,从部分职工到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全部职工,从医疗到失业、养老等。
第四,改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提高住房标准。改革开放以来,人们住房条件已经大大改善,城镇人均住房已从改革初期的4平米提高到现在的23平米,但低收入人群居住环境和住房条件仍十分恶劣。
第五,提高农村扶贫标准,适当扩大扶贫范围。萧灼基指出我国农村扶贫标准是在上世纪90年代制定的,全国人均627元。从那时起,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已提高一倍以上,但扶贫标准并未提高。他认为,应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采取“两步走”。第一步,从目前627元提高到1000元;第二步,以1000元为基数,今后基本按照农民纯收入提高幅度逐年提高,使贫困农民也能分享全国经济增长的成果。
第六,提高城镇低保标准,扩大低保对象。萧灼基说,目前城镇低保人员2200万人,占城镇人口6%。全国平均低保标准每人每月155元,每人平均补差59元。为了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建议:(一)克服资金困难和政策障碍,按照“实际收入”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应保尽保;(二)参照城镇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逐年提高标准;(三)各级财政要加大低保投入,宁可减少其他开支,也一定要保证低保资金需要,及时落实到位;(四)低保金必须按时足额发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拖欠、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五)有的地方对低保对象在水、电、取暖、看病、子女上学等方面给予优惠待遇,应创造条件,大力推广。
第七,关爱特殊低收入人群,认真落实“分类施保”。
第八,征收特种消费税,充实低保和扶贫资金。
最后,萧灼基对记者说,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是一个涉及面很广的问题,既需要政府适时出台好政策,也需要社会的关爱和低收入者的自身努力。相信通过各方面的努力,这项工作会取得新的进展和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