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任公司董事可能充满危险。但对于投资者而言,不担任这种职务往往更为糟糕。
最近,一个朋友跟我讨论一家他曾支持过的私营企业。情况变得糟糕起来——就像它们通常那样——因此我的朋友从董事会卸任,或许是担心名誉受到损害。继续留任的执行董事则与一位友好的破产执行人签订了一份友好协议,并以预先托管(pre-pack administration)的形式回购了这家企业。我的朋友什么都没有得到。这就是拥有所有权但不负责管理的结果。
不幸的是,这类事件太过常见。我从来没有搞懂,为何银行和债券持有者为这么多杠杆率很高的企业提供大量资金(相对于权益部分而言),却没有董事会席位。他们承担大部分风险,却只享有被动的权利,而且通常在事后才可以行使。
当然,银行会采取要求借款人提供抵押品、财务信息和董事会备忘录并遵守协议等措施。但这些都无法提供参加董事会会议所能带来的深入了解。如果出了纰漏,银行只有依靠生硬的法律工具来挽回损失。而董事则能够以很多微妙但关键的方式影响一家公司及其管理层的行为。
我明白为何信贷官员不希望成为贷款企业的非执行董事。他们或许缺乏相关经验,会发现这一任务充满利益冲突。如果我经营一家向工业客户提供大量贷款的银行,那么我会聘用专家以观察员的身份参加董事会会议。没有什么能够代替安排人员参加董事会会议。
然而,身为一名董事,可能既有压力,又枯燥。对供应商、税收人员、员工、客户和股东的受托责任超过以往任何时候。同时,管理负担也令人难以忍受。
在美国,几乎所有担任大公司董事的人早晚都要被起诉。多数企业创始人选择通过任命董事,来获得公司屏障(corporate veil)(一种法律概念,指公司人格与股东人格分开,股东不必为公司的债务和其他义务承担责任——译者注)所带来的好处,但这种特权的成本一直在上升。
对于任何一个步入董事会的人而言,责任一直稳步累积。一家公司的董事应懂得围绕各种事务的风险和合规问题,从财务报告到残疾人歧视,从数据保护到贿赂,从健康和安全到不法交易。人们几乎需要获得公司法的资格认证来正确履行这一职责。但所有这些责任都是必要或有益的吗?
或许,担任董事一度是一种重要的身份象征。如今,有经验的人知道,这是一个公司治理和责任的泥潭,甚至在较小的企业也是如此。在接受任职邀请前,他们会犹豫,他们知道,可能会面临个人破产或起诉,即便他们的行为并非故意犯罪,而只是疏忽大意。
那些性格易于紧张的人肯定会发现这种压力无法忍受,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我们无法真正了解一家大公司内部发生的一切。人们可以尝试创建一种拥有稳固价值观的文化、确立榜样、植入一系列道德,但没有一个体系是滴水不漏的。
当然,董事和高管责任保险可能能够提供保护,要价高昂的辩护律师通常能确保CEO们免受牢狱之灾。没有人因为苏格兰皇家银行(RBS)的巨额亏损、或者劳埃德爱尔兰银行(Lloyds Ireland)(前称为苏格兰银行(爱尔兰)(Bank of Scotland Ireland))的灾难而受到惩罚,这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人们对资本主义的看法。劳埃德爱尔兰银行做出了一件肯定破纪录的事情:在其178亿英镑的商业贷款中,84%为不良。这种恣意妄为肯定不仅仅是本意良好的错误导致的吧?
我一直持这种观点:如果我愿意购买一家公司的股票,我应该愿意成为该公司的董事。如果这家公司是一个初创企业,那么它有可能破产;但这就是风险资本的本质所在。
每位风险资本家都投资过陷入困境的公司——无瑕的记录意味着,他们没有做出足够的努力。担任一家志向远大企业的董事就像步入一个雷区:胆小者莫入。
作者:英国《金融时报》专栏作家 卢克•约翰逊 来源:FT中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