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时候不是国有资产流失,而是计算方法出了问题
■现在大量的国有企业都面临如何将债务负担变成正常债务
■企业员工身份置换和转变,涉及的利益面非常宽
市场经济说到底是一种企业本位经济,企业是实际的主体,应该拥有完整的配置资源的权力 。怎样保证企业有完整的市场经济主体地位﹖第一、凡是不属于关系国有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企业,改革的方向是非国有化。目前这点推行得比较快,尤其在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第二、属于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企业,不再搞国家独资,而是搞混合经济,就是股份制,国家充其量是控股的问题。去年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已经实行了股份制,其他银行2007年以前也必须这样做。因为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中有一条,对外开放服务业,包括金融业。从2005年开始,外资可以进入我国金融业。所以,四大国有银行要在3年过渡期内,也就是2007年以前完成股份制改革。
欧盟和美国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的一个重要理由就是认为中国的国有独资企业根本不是公司制,不属于市场经济范畴。因为公司制有一条重要原则是“有限责任”,但国有企业是“无限责任”。修改后的新《公司法》即将出台,一个重要的改变就是明确了公司的“有限责任”。
搞市场经济,企业必须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这个问题是不能回避的。关键是如何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尤其要解决好以下三个难点问题。这就是:
国有资产的定价问题
无论是非国有化还是股份化,只有明确国有资产值多少钱后,新股东进来才能确定各自占多少股份。按照资产价格计量和运算的国际准则,一个资产同时具有两种价格。一种是资产的管理价格,由投资成本决定,投了5亿元,账面当然有5亿元,其评估方法叫投资成本法。另一种是资产的交易价格,指这个资产卖出时的价格,由资产的盈利能力决定,其评估方法叫资产收益法。买资产的人不是买资产本身而是买资产的盈利能力。谁都不会用1000万元去买一个只能带来100万元利润的企业。但在现实中,我们总是坚持投资成本法。办这个企业投了多少钱就要卖多少钱,卖不到这个价格就是国有资产流失。这样,使得大量的国有资产无法交易,担心一交易便“国有资产流失”。其实,很多时候不是国有资产流失,而是计算方法出了问题。
几年前,有家企业亏损了4年多,想卖给外资。这个企业投资花了8亿元,除去折旧3亿元,折价5亿元,是按投资成本法计算的。外方考察后说,通过测算,搞好这个企业带来的收益是3亿元,收购价只能是3亿元,用的是资本收益法。结果没有卖成。
前年,我见到主管这个企业的地方政府官员,问这个企业怎么样了,他告诉我,现在别说3亿元,7000万元都没人要。其实,就是因为大量国有资产扔在那里没人管,结果造成严重流失。所以有人说,国有资产像冰棍,化掉可以,但是不能有人吃。3亿元不能卖,如果卖了,很可能被扣上“国有资产流失”的帽子。
什么是国有资产流失,什么不是流失,这个问题要搞清楚。避免流失的办法是让交易过程公开,不能在交易价格上将不是流失的当作流失。
国有资产的债务问题
现有国有资产的负债怎么办﹖按照国际惯例应该也很好解决。国际上有一个原则叫债务跟着资产走,你收购我的资产当然要承担我的债务。问题是在我国,国有企业的负债分两种,一种是债务,一种是债务负担。前者指正常负债,后者指非正常负债。比如,一个企业负债率最多不能超过40%,没有超过叫债务,超过就叫债务负担。应该负债40%,结果负了70%,这就有了债务负担。现在大量的国有企业都面临债务负担问题,而不是债务问题。所以,国有企业得先把债务负担变成债务,才能考虑改革。
将债务负担变成债务,一般有三种方法。一是通过注入资本金降低企业负债率,资本金比例提高了就等于负债率降低了,将负债降到正常债务,债务负担就变成了债务。问题是财政正在逐步转向公共财政,政府不再办企业,所以用这种方法是有限的。二是用资产冲销债务,国际上叫债务和资产重组。比如企业应该负债40%,实际负债70%,如果收购的话,就要承担一部分债务,而企业可以用一部分资产冲销债务。但有的企业用这种办法将债务冲销到合理水平就出现了零资产,这下又麻烦了,说人家没拿钱就把企业拿走了。实际上,人家替你把欠银行的钱还了。银行的钱和企业的资产都是社会财富,所以我不赞成“零资产交易”的说法,不能把这种交易当作“国资流失”。三是逃债,借资产重组把优良资产剥离组建新公司,而把债务都挂在老企业身上。这种方法绝对不能用,这是责任错位。国有企业是国家办的,出了问题应该由国家承担,逃债实际上是让老百姓承担责任。银行存款92%是老百姓的,都冲销国企债务了,以后怎么办﹖非得发生金融危机不可。
员工身份置换问题
国有企业对员工是负无限责任,但按照市场经济原则,非国有化和股份化之后,企业对员工只负有限责任。因为企业都是有限责任了,不可能对员工负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就是双向选择,员工竞争上岗,企业给员工应有的收入并解决员工的社会保障问题。这就涉及到员工身份的转变,企业改制都会遇到这个问题,涉及的利益面非常宽。无限责任当然好,有限责任要市场竞争,谁都不愿意,因此引发了利益的重新调整。
最近我到国有企业调研,发现改革的重要阻力来自企业内部。改革方案拿到职代会讨论,就是不举手通过。有的职工说:“宁做国有企业鬼,不当股份企业人。”这种观念必须转变。 当然,国企改制千万不要亏了职工,应该充分考虑职工的贡献和以后面临的就业、医疗、养老等问题。我不赞成国企改革中不考虑职工利益,只算国有资产的账,算来算去,把职工算得一无所有。这是不对的,因为改制以后,职工没有别的,就靠社会保障了,应该划出一部分国有资产作为对国企职工的经济补偿。否则,不利于稳定和改制。
国企改革实行非国有化或股份化,遇到了上述三大难题,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这个过程中一定要冷静分析矛盾,防止情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