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化管理一直是企业力图摆脱“人治”后所追求的境界。但在黎晓网络开发公司人力资源经理吴刚看来,采用刚性的制度去管理一些有才华的员工,往往会陷入误区。
“对企业来说,管理有才华的员工,情感化管理的成本比起强制式的管理,成本或许会更低。”
初次警告
2003年,黎晓网络新招聘了一位刚从电子科技大学毕业的网络管理员孙翔,用技术部经理庄铭的话来说,这个小伙子的业务能力是“没得说”,原来乱七八糟的数据库,被他“折腾”半天后就顺畅了,优化后的数据库与程序使网站运行效率大大提高。尽管刚毕业不久,但在庄铭的提议下,只试用了二个月后公司即给孙翔办理了转正。
然而,五个月后,吴刚非常吃惊地看到公司的考勤记录上,孙翔在当月有五次迟到,而且有二次迟到时间超过了半个小时。
“按照公司的制度规定,迟到超过半个小时,除扣除半天工资外,人力资源部还会发出一次警告信,也就是说,孙翔已经至少收到过二封迟到警告信。而按规定,在员工收到二封警告信后,作为人力资源部经理,必须和员工进行一次深入的沟通。”吴刚说。
于是,吴刚告诉孙翔,公司的制度规定是,累计收到五封迟到违纪警告信,公司可以辞退员工,而你已经有二次了。
“其实那时我对自己的迟到的确是非常惭愧的,但我听到HR经理滔滔不绝地和我谈迟到的严重后果时,让我非常反感,而最后在我已经表示接受了公司处分后,仍然喋喋不休地要我如何做、如何做,这种说教式谈话让我更为反感。”孙翔回忆说。
施压未果
这次谈话一个月后,到考勤统计时吴刚非常失望地发现,这个月孙翔迟到超过半小时的次数还是有一次。吴刚并没有直接找孙翔谈话,而是找到孙翔的直接上司庄铭,告诉他目前孙翔的境况,五封迟到的违纪警告信!再有两次就面临被辞退的选择!
庄铭随即表示了自己的态度,一是肯定会提醒孙翔不要继续犯这种错,二是如此严苛的制度规定是否适合时宜?
吴刚解释说,三年前,销售人员对迟到采取了无所谓的态度,原来采取的罚款制度对他们来说利益受损不大,因此增加了迟到半小时的次数超过五次作辞退处理这个条款。这项制度在新员工培训时都做了非常清楚的介绍。到目前为止,收到超过三封违纪警告信的,三年来也就只有孙翔一人。这项制度实施三年来,有效地遏止了员工迟到频繁的状况,不可能因为一个技术骨干而去修改制度。
庄铭接受了吴刚的解释,但认为沟通最好还是有人力资源部的人在场。在会议室,吴刚以一种比上次严厉得多的口吻告诫孙翔,他只有二次机会了!并告诉他,公司的这项制度制定以来,他是第一个接受到如此多的违纪警告信的员工。
庄铭以一种友善的语气问孙翔为何迟到的次数如此频繁。一直低着头的孙翔回答说自己早上起不来,早上8点钟上班时间实在太早了。吴刚插口反驳道:“为何全公司200多个员工,就你一个起不来?”
孙翔显得非常激动,欲言又止。庄铭赶忙打圆场,“孙翔要记住,不能给我们技术部丢脸,下个月开始一定要改过你的这种习惯。”
孙翔一声不吭地点头,觉得无趣的吴刚遂起身离开了会议室。
吴刚离开会议室后,孙翔才向庄铭解释了这二个月频繁迟到的原因。自己是个独生子,在家养成了睡懒觉的习惯。孙翔自己单独租住单身公寓,闹钟响了老半天才能把他吵醒。在人力资源部找他谈过一次话后,为了改变这种迟到的坏毛病,他还特意把家搬到了离公司最近的地方。
在孙翔看来,人力资源部不管是制度还是态度,都太过僵硬。“他们从来没有问过我为什么总是迟到,只是一味地给我施加压力,不停地强调违反这项制度的后果。其实,后果你只需说过一次,如此严重的后果谁不记得呀?”孙翔说,“听多了让人非常反感。”
这以后的一个多月,孙翔的出勤情况明显改善很多,尽管偶尔还会迟到,但超过半小时的迟到再没发生。
威胁失效
然而,就在吴刚差不多都记不起孙翔的迟到记录时,在一次人力资源部的部门会议上,负责考勤统计的员工告诉吴刚,前几天孙翔又新增一次超过半个小时的迟到记录。
在吴刚面前,孙翔表现得非常委屈,但他仍然坚持,自己的生活习惯还是没能很好的调整过来,不过他正在努力。
“听了他的解释,我非常生气,已经给你三四个月的时间了,仍然以生活习惯没能扭转过来为由,这让我觉得不可思议。”吴刚说,“所以我告诉他:公司已经给了他足够多的时间,如果最后他以身试法,触碰五次这条红线,人力资源部是会照章办事的。不管他的业务能力有多么的出色。”
当时在吴刚说这些话时,孙翔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似乎并没有把人力资源部始终强调的铁律放在眼里。孙翔则说,当时他对吴刚动辄祭起五次违纪就辞退的大旗“听厌了”,所以并没有认真听,“我只希望他能理解我的苦处,而且,我一直觉得这个制度有问题,太僵硬了。”
沟通在彼此不着边际的话题中不欢而散。
吴刚见这次沟通没有取得什么效果,对孙翔也失去了最后的耐心,便和技术部经理打招呼,表示了人力资源部对这位员工的看法,并告诉他,按这种情况发展下去,孙翔肯定会碰触红线。
但庄铭非常强硬地告诉吴刚,公司好不容易才招到如此一位精于业务的网络管理员,就因为如此普通的管理规范而辞退一位技术骨干,是技术部门不能承受的。而且,像孙翔的这种情况,并非恶意为之,应该给他机会,或另想办法,帮助他改正过来。
但是接下来一个月内,孙翔再次收到了违纪警告信。当时公司多数员工都知道了这个情况,人力资源部为了维护制度的权威性,不顾庄铭的坚决反对,在经理会议上建议执行制度将其辞退,并得到了总经理的支持。一个月后,满肚子委屈的孙翔离开了公司。
“之后我们也修改了这一制度,认为太过于刚性化,并不一定适合情感式管理,”吴刚说,“给我的最大教训是,如何管理一些问题员工,的确是一个挑战,尤其是这些年刚步入社会的被家庭骄纵坏的独生子女。”
怎样管理犯规员工?
制度是刚性的,HR一方面承担着企业法律执行者的角色。另一方面为员工提供服务。从本案例来看,HR在处理这位犯规员工的过程中一直缺乏对制度的反思,而是以一种管理者的心态,先入为主地判定:违反制度的员工就应该受到惩处。也就是说,HR对自己我角色定位是模糊的,对制度的作用也不够清晰:制度是用来预防与阻止员工犯错,而不是用来惩罚员工。
在本案例中,HR忽视了以下三点:
1.反思制度。制度要规范但不能失去例外(如员工迟到半小时的次数超过五次的原因是什么?是有意为之还是无意所为?是否属于公司惩处的范围?),否则制度的成本就会很高。在案例中,既然该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遏止销售人员的迟到,那现在非销售人员触犯了该制度,HR就应及时检讨与反省制度的适用性与合理性,而不是古板地搬用制度来惩罚员工。
2.注意沟通方式。此案例中的HR经理始终站在企业法律执行者的角度,喋喋不休地警告员工违反制度的后果,没有追问员工屡次迟到的根源,也没有给予及时的鼓励。一方面,HR要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另一方面,HR也应本着平等的心态与员工解释制度的价值及目的。
3.提防HR个人思维与感情影响了自己的决策。在权衡维护制度严肃性还是留用关键员工时,案例中的HR带有很强的个人主观性,这种情感直接影响了HR的沟通方式。技术员工在HR心目中坏小子印象最后导致人也走了、制度也改了的既愚蠢又双输的结局。(钟孟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