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针对京、沪、深三地2001年管理者薪酬状况的调查发现,有202%的管理者认定自己公司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时需付签约奖金,其中,广州有241%的管理者这样认为,上海有220%,深圳则高达327%,北京却仅有15%。目前,签约奖金在国内实行的并不多,主要是在外资企业。
那什么是签约奖金呢?
一家人才顾问公司的人力资本服务总监的解释是,签约奖金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能招聘到人才而使用的一种激励制度。譬如两个竞争对手,都需要同一级别人员,而相互间工资水平不存在很大差别,因为很高也就不存在“挖”的问题了,一般市场上没有30%的差幅是很难对一些关键岗位的人造成吸引的。但是,如果你把工资提高30%,就会打破企业现在的工资结构,企业不能为某一个岗位、某几个人做这样的安排,所以就去设计一种签约奖金,一般一次性付给人才(平均摊后仍相当于他当月工资提高30%),但他的工资与现行的工资一样,不用改变企业现行工资制度。
对于签约奖金问题,由于身处公司不同,管理者的想法也有很大差异。北大方正人力资源经理就认为,他们不会采用。因为他们认为方正整体的薪资体系是可以满足所需要的职位基本条件的。但如果个别人片面追求其中某一项指标,他们也不会去满足他而在政策上过度倾斜。软件开发人员创造力是通过一个团队来体现的,再优秀的员工也需要团队的配合才能把他的优秀体现出来。
而为IT业从事猎头服务的某管理咨询公司老总却发现,在外资企业的某些关键职位,特别是涉及商业秘密的职位,企业一般与管理者签定了保密协议,其它公司要挖角可能需付签约奖金;另外是拿特殊证书而且资深的高级人才,譬如财务分析师、注册会计、网络认证等,这类人才常常需求大但又缺乏,企业用这样的人也可能需付签约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