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韩企业打破欧美知识产权壁垒实现腾飞的故事将被更多的中国企业演绎——他们寄望在海外扩张中利用知识产权提升竞争力。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勤是活跃在中国知识产权领域最重要的官员之一,而在中国企业高举国际化的旗帜向海外市场高歌猛进时,张勤却遇到了尴尬:去年,科技部专项补贴去海外申请专利的国内企业的资金并没有花完,而北京、上海、深圳设立的国内企业海外专利申请资助经费也面临“有钱无人花”的困境。
“与中国企业海外行的壮观场面形成巨大反差,中国公司向海外申请专利的数量寥寥无几”,张勤告诉《环球企业家》。
来自美国国家专利局(USPTO)的数据,2003年中国内地企业在美获得的发明专利数量仅为297项,中国台湾为5298项,日本则为35517项,而仅ibm一家就是3415项;不仅如此,这种情况并没有因为中国企业大规模的国际化而得到改观,同比2002年中国公司海外申请专利数量仅增长9项。由于美国为中国海外专利申请的首选国家,此数据亦被认为具有参考价值。
事实上,拥有成本优势、占据高市场份额的中国企业大规模的海外扩张时,正在感受到没有专利积累的切肤之痛。过去的两年间,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受理涉及337条款的案件中,中国内地公司跃居亚洲第一位,今年上半年,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调查的11起诉讼中,有4起诉讼是直接针对中国企业,占总数的36%.“内地企业正在取代台湾企业成为跨国公司专利诉讼的打击标靶”,美国海陆律师事务所律师马锋说。
2003年5月,美国劲量公司对包括七家中国公司在内的24家美国境外电池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起专利诉讼。虽然中国企业也曾寻求与劲量公司和解,但终因双方条件差距过大而失败;此前的1月份思科以华为的路由器侵犯了其知识产权为由,在美国起诉华为,一年后,这场被看作中国入世后的首场重量级官司最终以和解收场。
在中国企业国际化竞争中,无专利积累也成为制约中国企业国际化竞争的“软肋”。2004年,TCL收购汤姆逊的彩电和dvd业务,最让李东生耿耿于怀的是核心技术能力的差距,“没有能在代表核心技术的发明专利方面取得大突破,”李东生坦言。2003年获得美国专利局专利批准前十名的跨国公司中,平均专利超过1000项,而TCL国内申请仅有266项(向中国知识产权局申请获准的),其中大多数是实用新型专利,而非发明专利。
中国企业如何突破海外的专利壁垒,建立中国企业的全球专利布局?日韩模式为中国企业提供了参考价值。上个世纪中叶,日韩企业通过加大研发投入、消化并吸收跨国公司专利技术,以及“外围专利”战略——围绕欧美基础性关键技术专利抢先申请各有特色的大量小专利,从而导致跨国公司基础性专利无法实施,日韩公司成为近年来国际专利大战中的“后起之秀”。
事实上,在对中国专利的悲观论调中,中国公司已经开始了摸索。浙江童车生产厂商“好孩子”公司自主研发的一辆摇篮式婴儿车,独创了具有平行、弧形两种秋千式摇法,并独创了流线型的造型,为此分别申请了国际《专利合作条约》(PCT)的发明和外观专利。此产品很快进入美国市场主流销售渠道,仅用3年时间一举拿下美国市场的婴儿车销量冠军。
“好孩子”仍然是中国制造业专利突围的领先者,对于更多的开始国际化进程的中国公司,建立全球专利布局已经开始起步。
专利先行
江苏昆山陆家镇,宋郑还的名气很响,这不仅因为其响当当的“好孩子”童车,而且因为“好孩子”曾经打了超过70个专利官司,在长三角的制造企业首屈一指。这家以4万元专利转让费起家的童车制造企业,15年间共起诉、立案侵权案件76起,结案71件,判决赔偿金额900多万元。
虽然赔偿金相比起公司花费的律师费得不偿失,但是在宋郑还看来,开拓展海外市场,好孩子必须领到知识产权这张通行证。
1990年代末期,好孩子开始拓展海外市场,宋提出了“做世界上没有的东西,以专利赢天下”的思路,这不同于以往江浙制造企业利用低廉产品进攻国际市场的思路。进入美国市场一年,宋郑还就为系列产品“妈妈摇”、“爸爸摇”分别申请了国际PCT的发明和外观专利,美国FORTUNE杂志的报道称,美国市场每三辆婴儿车中,就有一辆好孩子车。
过去的4年间,好孩子公司已经完成了其全球专利布局。拥有中国专利和外国专利1510项,形成了以自己的研发部门为主力,以境外设计公司为辅助的研发体系。
相较于国内企业的“产品先行”,在拓展海外市场时,宋借鉴了跨国公司“专利先行”的做法。杜邦公司早在1990年~1991年就向原中国专利局集中申请了270多件专利,当其1996年大规模在华投资办企业时,这批专利大都获得了在中国的专利授权,利用时间差对其拓展中国市场提供了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
宋是一个喜欢动脑筋的人,他牢牢控制产品研发的主动权。国外合作方曾多次要求与好孩子共同承担专利的申请费用,共同拥有专利权,但宋并未接受;另一方面,好孩子加大研发投入,婴儿车的二次锁定机构是欧洲强制执行的童车安全标准,这是一家欧洲企业的专利,好孩子研发并设计出了避开该专利的新产品,因此成功进入欧洲市场。
好孩子至今仍然保持较高的利润水平,这与其他中国更多制造业形成鲜明反差——DVD、打火机和数字电视行业,因为没有品牌和核心技术,贴牌订单利润逐年下降,甚至受国外反倾销的调查直至退出国际市场,而更多的企业则面临发达国家专利壁垒无法进入。
缺少研发力量仍然是中国企业无法逾越的障碍。2003年全国被调查的重点企业的研究开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仅为1%,远未达到国家规定的3%-5%的水平,而韩国三星集团的研发费用仅2000年就已达到14亿美元,占其销售额的5.3%。
“很多企业在海外遇到知识产权纠纷时,才发现自己根本没有一个研发团队”,海陆律师事务所律师马锋说,中国市场机会实在太多了,很多中国企业的发展都是依靠廉价劳动力实现的,甚至没有研发仍然可以达到销售和利润的增长,企业根本就无法意识到研发的重要性。
不仅如此,更多的中国企业并没有申请专利的经验——来自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资料显示,中国大型企业之中70%以上都没有申请过任何专利,小型企业之中这个比例高达90%。公司做决策的人通常无法意识到专利的重要性,美国普衡律师事务所的陈炽说,“国内的企业在这方面大多说的多做的少”。
重估专利成本
华为无疑是中国企业国际化的明星之一。现在的华为拥有一支庞大的技术队伍,超过10000名研发工程师分布在中国国内七城市及印度的班加罗尔。在华为坂田基地数据中心大厅的“专利墙”上,重要专利的发明人和其专利证书得以在华为长期保存,拥有专利的员工也会因此获得高额奖金。
而华为每年在海外申请的专利数量都在以30%-40%的速度递增,而其去年在美国、欧洲等地申请专利200件。作为中国对研发投入最大的企业之一,今年,华为在研发上的投入是40亿人民币,相当于销售收入的10%左右。
华为全球知识产权战略的成功显然是凤毛麟角,“对于更多的中国企业而言,最让他们犹豫的仍然是知识产权的成本问题”,陈炽说。
海外高昂的专利申请成本阻止了中国企业海外申请专利的进程,缺少专利申请费的大唐正在面临类似的困境。作为第三代移动通讯的标准TD-SCDMA的开发者大唐电信,仅仅为此申请了60余项专利,而握有CDMA主要标准的高通公司却拥有1400项相关专利,“成本是其中关键的问题”,陈炽说。虽然中国政府对于中国企业海外申请专利实行补贴,但申请失败的专利损失只能由企业来承担,而且事后补偿制度让很多企业背上了包袱不愿尝试。以美国为例,申请一个发明性专利,仅律师费用就是5000至2万美金,再加上交给美国专利局的申请费用,一个专利的花费经常要超过10万人民币,如果是专利群,还有不菲的维持费用。
对于刚刚起步,没有形成知识产权战略的中国企业而言,仍然需要经历漫长的投资无回报过程。高通公司虽然在研发和专利上每年花费巨大,但每年公司仅专利授权费的收入就超过10亿美元,而华为来自于技术转让的收入长期内仍然无法支撑其高昂的专利支出成本。
然而,留给中国企业考虑专利成本的时间其实已经不多。以美国337条款为例,一旦被判为非法,那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可以发出“普遍排除令”和“有限排除令”两种禁令。2003年7月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北汽福田出口美国的农用拖拉机、草地拖拉机、乘式剪草机及其零部件下达“有限进口排除令”,这意味着这些产品可能永远被逐出美国市场。
“相对于由于专利诉讼被永远逐出美国市场,花一些钱去研发、申请专利或者打官司还是值得的”,陈炽说。2003年夏末,任正非似乎在一夜之间做出决定——与思科将官司打到底,“小输即是赢”。
日韩模式
日韩公司专利突围的经验无疑对中国企业具有借鉴意义。为了适应美国“发明在先原则”,而不是“申请在先原则”,东芝的研发人员工作日志中要详细记载研发项目的技术特征,并写明与现有技术的差异,附上照片、分析资料等相关研究资料,然后签名,并携带这些资料到公证处公证其发明日期,以便发生纠纷时能提供发明在先的有力证据。
作为战后崛起的日本企业的代表,东芝、佳能、索尼等日本公司突破欧美专利的封锁,成功地将产品打入欧美主流市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数据显示,日本PCT申请量在2003年时超越德国成为第二,总数达10393件,其中松下公司为1071件,索尼公司为822件,而两家公司的研发投资分别增长了10.5%和6.9%.
增加研发投资,积极申请专利无疑是日本企业成功的筹码,但这并不意味中国企业可以一味照搬。中国公司海外申请专利要有所突破,“要在中国建立一个公平的市场运行规则”,马锋认为。在他看来,中国的知识产权环境仍然无法与日韩相比,国内企业通常需要花很长的时间和经费才能完成研发、申请专利,如果侵权还要打官司;而相对于国外目前普遍采用的惩罚性赔偿原则,中国知识产权侵权案件赔偿数额采用的是填平原则,即将被告的侵权所得补偿给原告,“这意味着侵犯知识产权的成本和风险很低,将无法保证企业投资研发和专利的收益大于成本”。
即使如此,更多的中国企业已经开始在国际化的过程中寻找适合自己的“中国路径”。2004年4月,阿尔卡特和TCL宣布签订谅解备忘录,两家公司将共同投资1亿欧元成立阿尔卡特TCL联合投资有限公司,阿尔卡特将手机业务上的全部知识产权和600多名研发专业人才全部投入合资公司中。
在专业人士看来,虽然这桩交易无法实现索尼与爱立信在手机上的知识产权强强联合,但TCL与阿尔卡特的合作今后也很有可能形成上游专利产品与中下游定制加工、贴牌生产、市场营销的结合。TCL通过并购实现了与阿尔卡特在知识产权上的合作。
而华为也希望通过战略联盟实现与跨国公司进行专利交叉许可。中国海外专利申请的领跑者华为已经拥有了一批世界一流的合作者,包括英特尔、3COM、微软和高通,每年通过专利交叉许可为华为节省了大量的费用,也提升了华为与跨国公司进行知识产权合作时的谈判筹码。(谷重庆)
来源:环球企业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