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与“家”沾边的,多是某领域的学术权威或泰斗,再怎么不济,也至少是个普通人无法企及的专业人士,经常从嘴里蹦出几个术语与专业名词,让人不得不另眼相看,仰之弥高。可是,从郎咸平引发的“挺郎”与“反郎”之争中,我发现某些专业人士未必有专业头脑。当他们在理论、主义、数据、术语构筑的丛林中洋洋洒洒地抒发着专业的情怀,体味着专家的自得时,却没发现自己的理论大厦根本就建立在经不起推敲的、荒诞不经的逻辑之上。
经济是一门学问,要做学问进而用学问解决实际问题,首要的不是理论的正确与否,而是有没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可从我们的某些反郞派专家与学者身上,这种态度杳如黄鹤。比如说,有人指责郎对国企改革中一些问题的批判是以偏概全,并以此得出结论,称那些问题只是局部的,个案的,不具有代表性的。
我到要反问一句,你凭什么说郎咸平指摘的问题只存在于一小部分企业中,你有什么数据支撑这样的论断呢?难道是基于对人的觉悟的善意奢望吗?还是基于对我们法律监管的信心?抑或是只是基于维护自己的立场与论点。
从客观与公平的角度上讲,郎固然无法证明这些问题有多么普遍与深刻,但反方也同样无法证伪。他们不能以偏概全的振振有辞看似正义凛然,不偏不倚,实则似是而非,毫无一用。原因只有一个,法律标准与监管的缺失。基于这样的前提,我们有理由怀疑任何一个参与其中的企业与国企负责人。
这与道德无关,也与经济无关,只是一个对人性的客观评判问题,我们例来都一厢情愿地相信人性是可以超越的,但是从党性往往在没有监管时,便半推半就地拜倒在金钱与权力的石榴裙下,我们就可以发见原来人在没有约束时,自私常常战胜无私。这既非人之初,性本善,也非性本恶,这只是人性,当我们固执地认为我们聆听了孔子的教诲,高呼了三个代表的口号,便可以升华出伟大的毫不利已、专门利人的情怀与境界时,我们只是在粉饰。看不到自私的存在,不是迂腐就是天真,不承认自私的存在,不是回避就是狡辩。
再用一个悖论来驳一下那些反郎派,既然你认为国企私有化的进程是不可逆转的正确道路,说明你认为这样才能体现原有国企负责人与骨干的价值,提高他们的积极性与国企的效率,说明你承认了人的自私自利的需求,那么既然你认同这一点,你又凭什么认为在法律缺失的情况下,这些人不会做出利于自己的行为,而伤害了公众的利益呢?难道说我们的经济学家在买东西时,不想买更便宜的吗?难道我们的经济学家不在乎自己的收入与声名,而只在乎如何在象牙塔里著书立说孤芳自赏?难道我们的经济学家都是悬壶济世普渡苍生的高人?
这些人其实是在证明国企改革的前提时,引证了人的自私本性,却又为了证明改革进程基本正常,推翻了自己论断,把大家都捧做圣人。这种前倨后恭难道不是一个低级荒谬的错误吗?这种毫无严谨可言的论证,甚至只能称得上只是一种嘶喊,是一种本能,不经过大脑。
同样,另外一个逻辑错误也并未因专家之为专家而缺席,就是用方向的正确来证明方法的正确。典型的说法就是改革的方向是好的,私有化的企业比国有化的有效率,这仿佛是在指责郎的论调是逆改革而行,是否定改革的大方向,这种大棒的威力着实不小,经常令人倾刻毙命,毫无还手之力。
殊不知,方向与方法根本就是两码事,哪一个的正确都不能证明另一个的同样不错误。比如说,治病人是对的方向,可是如果你头痛医脚就不仅医不好病人,还可能贻误病情。谁也不否则改革的方向,可是,这又能证明什么呢?这就好像说对一个病人应该加以施救一样,不仅是一个正确的方向,更是一句废话,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在企业改革的问题上,谁也不否认国企应该与时俱进。但是否一定要私有化,如何私有化这些关键的方法问题,就成了比改革大方向更重要的问题。尤其当把公有财产私有化时,如何议价定价、公开交易过程并保护双方利益,就成了应该而且必须加以规范并监督的事情。那些自己定价自己买,暗箱操作的国企是无论如何都不能成为有效改革的注脚的。
可是,很多人不这么看,他们的理论基础是“开窗的时候飞进苍蝇,并不能说开窗是错误的”。但是,你不觉得,应该在窗上加装一层纱网,准备一只苍蝇拍,甚至在桌上的饭菜上面再罩一个纱罩吗?开窗没有错,可是对飞进来的苍蝇熟视无睹却是错得无以复加的,除非你对苍蝇爬过的食物仍有兴趣。很多人会说,我没有想到会飞进苍蝇来,或者我不会拍苍蝇,这种论调出现在改革之初也许还有情可原,可是,改革走到今天,如果我们再以“摸着石头过河”来解释一些我们已经看得清楚想得明白的问题,就纯粹有点自欺欺人、掩耳盗铃的意思了。
如果是一个私企向另一个私人出售转让股权,他会把1000万的公司贱卖到100万吗?当然不会,少一点都不行。这根本就不是一个经验的问题,只是一个立场的问题。所以,那些扯着改革大旗做开路先锋的经济学家们可以在这个问题上偃旗息鼓了。
从这个角度来讲,方法也就是可操作性就提到议事日程上了,这就是相关的立法与监管条件,如果这个条件不具备,在现阶段,这个事情就是应该刹车的,刹车不是因为它不对,而是因为不具备条件,不讲条件,是任何一个学者与专家都不应该犯的低级错误。有些人会讲,这会耽误改革的进程,我倒要再问一问,要这么急地把企业卖掉出于什么用心?如果真是为了提高企业的效益,我就要再问一问,真正不好的企业有人买吗?如果是好的企业,有必要那么急着贱卖吗?
话说到这儿,再回到矛盾的焦点,为什么要私有化上。大致不外两个理由,其一回报国企负责人及骨干的努力与业绩,其二私企比国企更有效率与活力。
这第一个理由实在让我费了一翻脑筋,怎么也想不通这里面的逻辑关系。一个国营企业的负责人有业绩(且不论这个业绩的评价标准、公正性与透明程度),难道就应该拥有这个企业吗?
让我们换个角度,再拿一家私企来说,这个私企的拥有者是一位经济学家,他雇佣了一个不错的管理者,管理者觉得自己的薪水低了,经济学家于是面临三个选择:让他走,加薪或多发奖金达到他满意,让他参与分红或给他一点股份也达到他满意。经济学家会怎么做,当他做为一个企业主的时候?他通常会在一二之间做一个了断,但如果这个管理者真的是千里良驹,那么也许经济学家会选择第三条路,但是,经济学家会把很大一部分股份转让或出售给此管理者吗?会,但一般不会,而且前提是卖价公道。
为什么一般不会?原来在于,激励的效果是最重要的,而不一定要采取一种固定的手段,只要管理者获得了与之付出相匹配的收入就可以了,为什么一定要把企业也拱手送人呢?这种损已利人的事儿我想哪个私企业主也不会做的。那么在私企不太会发生的事情,为什么在国企却风行一时呢?为什么企业负责人们异口同声地宣称他们因为所付出的太多而拥有对企业行使主宰的权力呢?为什么从经济学家到主管部门也都随声附和同声一气呢?
别的不说,先看看一个国企负责人个人的努力到底在企业的成功中占了多大分量?很多人会举一些挽狂澜于既倒、救企业于水火的企业家来说事儿,第一,这种企业家好像只是少数,第二,国营企业所获得的政府资源与支持绝非私营企业可比。从这点上来讲,部分国企的成功固然离不开其负责人的能力,但也离不开政府提供的超国民待遇,比如融资、税收优惠、低价或免费征地等等,而这些资源的门槛对绝大部分私营来说,简直高耸入云。如此说来,那些把国营企业负责人的个人能力与作用神化的论调其实忽视了国营企业的先天优势——政府的支持甚至扶持,在这点上,外企是大爷,国企是亲生儿子,私企就是后娘养的了。
脱离开政府的扶持以及其他客观条件不讲,片面强调企业负责人个人对企业的贡献,只会使我们走入唯私有化的死胡同,话说回来,你贡献大就该成为大股东吗?在西方成熟的企业里,我们好像不怎么看得到这种先例。曾被称为第一CEO的杰克韦尔奇似乎也只是GE公司的小小股东而已啊。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是两回事,可是我们总是愿意把二者混为一谈,如同我们把党政纠缠在一起一样。资本永远应该拥有资本的力量。
这第二个理由似乎更站得住脚,国企的效率是世界公认的问题,但这不代表要将所有的国企私有化,对经营得很好的企业,为什么要私有化?遍观全球,似乎也只有企业难以为继时,才会走出这不得已的一步。而且将国企的问题一股脑的归咎于体制问题似有不妥。
这样看来,也许我们这次国企改革又踏上了齐步走的老路,一轰而上,大有一夜之间地覆天翻之势,而非针对一些确实需要猛药的老大难,而改得最积极得恰恰是一些好企业。
为什么?都明白。
可是,经济学家们不明白,不是不明白,可能是装糊涂。
不过,经济学家装糊涂也没关系,只怕政府装糊涂,那才是真正的可怕。当政府片面地追求效率时,就必然要丧失平等,平等当然不是指均富,而是指资源分配的机会要公平。
肖伯纳嘲讽道,“如果把所有经济学家首尾相接地排成一队,他们也得不出一个结论。”,等待穷经皓首的他们拿出一个能妙手回春的方子看来是奢望了,只是盼望政府不要在这场争论尘埃落定之后依然如故,也算不枉了郎咸平的直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