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只要消费者关心什么,信任什么,医药广告里就敢演什么。一些广告策划公司利益熏心,“一切向钱看”,严重漠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危。
来自人民网的报道,3月17日,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查处承德颈复康药业咳欣康片违法药品广告,并已移送工商部门处理。违法原因系广告内容未经审批,利用医疗机构、专家、医生、消费者、患者名义、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据了解,近三年来,该企业的违法广告约有几百次之多。仅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0年第3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总第84期)显示,“颈复康”的腰痛宁胶囊涉嫌处方药在大众媒体宣传,严重违规,违法次数高达157次。
而这样的违法广告屡遭各地曝光。2011年2月,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0年第11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通知,“颈复康”名列其中。同年9月,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处下发“关于开展违法药品广告暂停销售品种专项检查的通知”,暂停“颈复康”生产的咳欣康片在云南范围内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