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在为一部微电影中的爱情故事唏嘘感叹或潸然泪下时,或许你还没意识到,你已经“被营销”了!身处营销3.0时代,人们不难发现,承载着人文精神的娱乐营销正逐渐成为时下众多品牌热捧的传播路数。传统娱乐纸媒《南都娱乐周刊》适时地踏上了这艘跑在时代前的时髦大船,联手中国娱乐营销传播研究中心和被誉为营销传播界奥斯卡的国际艾菲奖共同聚焦中国市场格局的娱乐营销,可见中国市场的营销传播已经引起了国际营销界的高度关注。
2013年,我们在娱乐营销领域看到了不少新动作。联想植入《北京遇上西雅图》、广东电信推出“天翼飞Young好声音演唱会”、腾讯视频打造原创栏目《大牌驾到》、加多宝掀起“中国好声音”创意营销、慕思寝具投拍微电影《艳遇》、安利助力“冰上雅姿”花滑盛典……而搭乘着大数据时代的顺风车的明星营销依然占据了市场传播的主导地位。
娱乐需要营销答案是必须的。现今的各类娱乐产品,没有营销是不行的,而没有明星参与的营销是万万不行的。明星已然成为了这个法会的娱乐产品的特殊配件,甚至比产品本身都重要。营销明星,说白了就是拿明星挣钱,这一铁律已然成为了娱乐产品营销的法宝。
人,不是商品不能买卖,但是明星在娱乐产品中就是特殊的商品。虽然这个商品是人,有尊严有地位有社会号召力,但是在娱乐产品中明星的商品属性是与生俱来的,冯小刚、张艺谋都是受人尊敬的大导演,但是,我们看到他们拍摄的电影的营销手段,都是通过他们个人的社会号召力来赢取票房的,冯小刚更是以他明星导演的一己之力撑起了华谊兄弟(300027,股吧)影视公司的辉煌,而张艺谋的另谋高就致使新画面影业瞬间消失,这就是明星的力量。既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又可立于江湖之巅挣得盆满钵满,营销明星就是踏实挣钱。
明星是娱乐产品的摇钱树。明星们自己当CEO自摘摇钱树的果实,也是当今娱乐圈的一道风景。明星们既当娱乐产品的商品,又当娱乐产品的CEO,于是乎就有了商业即CEO,既是商品又是人的奇特景观,当然不是所有的明星都能有本事当CEO,必须是大腕儿,必须有广泛的人脉关系,更必须有卓越的经商头脑。以范冰冰为例,她就是明星当CEO的典范,她投资的电影据说全部挣钱,若只从赚钱的角度上讲,她比冯小刚厉害得多,冯小刚自从拍电影以来,有近一半赔本的影片,而范冰冰是常胜将军,从未输过一次,可以说是无敌明星,而且从未被其他明星CEO超越。
营销明星本无对错。中国的娱乐消费年年攀升,娱乐不仅仅是一种消遣,一种资讯,更是一种营销力量。营销明星这是商业操作的手段,但是明星若是成了营销的唯一手段,则说明了我们的市场还是畸形的,至少是不规范的。娱乐产品品质优秀才是正果。但令人悲哀的是,在今天的社会环境下产生的娱乐产品,大多是快餐,瞬间消失的快餐,因此,明星的瞬间消失也就在所难免。营销明星是天使也是魔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