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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问“无现金社会”

最近,在金融圈,除了“灰犀牛”一夜爆红之外,“无现金社会”也十分炙热,备受关注。

平时明争暗斗的两大非银行支付机构巨头,不约而同地推出了主题和内容十分接近的“无现金”活动。支付宝雄心勃勃提出要打造“无现金社会”;毫不示弱的微信支付,开展“无现金日”活动也是大张旗鼓。

当然,光喊口号是不够的,两个巨头还砸入重金,开启了补贴大战——

7月31日,支付宝宣布,将从8月1日到8月8日一周时间内,提高支付宝支付的“奖励金”,消费2元以上可能有4888元奖励。

微信支付也于同日宣布,从8月1日开始,持续8个月,都会投入巨额资金,以鼓励金、代金券和现金红包等形式推动无现金支付。

微信支付还说了,“无现金”是我们先提出来,我们家的“无现金日”始于2015年,今年已经是第三次了。

在抢占头条、吸引眼球、圈住客户之后,我们冷静地看这一场场“无现金”活动,首先发现“无现金”这个提法就很有问题。从提法本身看,“无现金”这样的表述是不严谨和不科学的。片面强调“无现金”,不但已经出现拒绝现金的行为,也容易让普通老百姓误以为现金会消失了。其实,以是否使用现金为标准,通常可将支付分为现金支付和非现金支付。因此,下一步应该少用或不用“无现金”,建议改用“非现金”支付。

具体而言,我们还有三个问题得问问:

第一,“无现金”就是用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吗?

非现金支付的手段和工具包括银行卡、电子银行、票据以及各种网络支付等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支付体系发展报告(2016)》列明“非现金支付工具”共有四种:票据、银行卡、结算方式、网络支付。

近年来,我国非银行支付市场发展非常快。以支付宝和微信支付为代表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的产品和服务,是非现金支付的重要部分,但不是全部。而少数支付机构打着“无现金周”“无现金日”旗号,有意无意将“无现金”支付等同于自身的支付产品,容易误导社会舆论和消费者。

事实上,尽管非银行支付增长很快,但在我国,银行卡和票据仍然是非现金支付的主流。如果说票据使用与老百姓关系不大的话,那么银行卡支付与老百姓日常消费息息相关。《中国支付体系发展报告(2016)》显示,2016年我国银行卡消费额占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48.47%。这还是剔除房地产、汽车销售及批发类交易之后的数据,如果不剔除,银行卡消费额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的比重预计超过一半,妥妥地。

第二,商家可以拒绝接受使用人民币吗?

目前,个别互联网公司旗下的商户,如“盒马生鲜”超市,只支持支付宝付款,包括人民币现金在内的其他支付方式都被拒绝在外。这到底是商家的自主权利,还是违反了法律法规?

来来来,我们一起学一学《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该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人民币,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发行的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从事人民币的设计、印制、发行、流通和回收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进而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毫无疑问,“盒马生鲜”拒收人民币现金的做法,已经违反了《人民币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线上商户由于条件所限,在支付方式中未能支持现金收款,大多数人可以理解。但如果更多的线下商户公然拒收人民币,或对现金支付采取歧视手段,那么这将影响人民币的正常流通。之前,广东珠海一家面馆因拒收现金,被央行珠海中心支行认定为违法行为。

第三,人民币现金会很快地消失吗?

在“无现金”活动中,甚至有人提出要“消灭现金”。现金真的会被消灭吗?

其实,尽管现代支付方式发展迅速,但全世界流通中现金需求量仍然较大。《中国支付体系发展报告(2016)》显示,2016年我国M0(流通中的现金)达6.83万亿元,比上年增长了8.07%,增速超过GDP(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

从现实情况看,当下还有不少人依赖现金支付。对于中老年人和农村地区,现金支付还将是重要的支付方式。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在我国大部分地区,现金支付和非现金支付仍将长期并存。如果一味地“消灭现金”,一个直接的后果便是:那些不会或未能使用现代支付手段的弱势群体,将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的“数字弃民”。这样的理念和做法,都与国家大力倡导的普惠金融的精神背道而驰。

应该说,随着电子支付的普及,现金使用的减少是大势所趋。但相比电子支付需要电力、机具和一定的技能作为前提条件,现金使用的便利性和普惠性仍是不可替代的,就像汽车已经取代马车成为现代社会主要交通工具,但骑马在有些时候、部分地区仍然比汽车具有优势。

推进和规范非现金支付结算,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便利百姓生活。下一步,建议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一方面,要加大支付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各类支付结算方式的宣传推广,让更多公众了解各种非现金支付结算方式的特点;另一方面,要充分尊重公众支付结算习惯,包括使用现金支付的习惯,由公众自主选择适合自己的支付结算方式。

作者董希淼系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本文刊于8月9日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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